黑龙江七台河市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七台河市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一批副处级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数量

本次公选采取先公选职级后确定工作岗位的方式进行,共计公选副处级干部15 名。其中,非中共党员干部3 名,中共党员干部12 名。

二、公选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选拔报名条件的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中担任相当职务层次的在岗管理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2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正科级满一年(2011年2月29日以前任职)或副科级满4年(2008年2月29日以前任职);

(二)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身体健康;

(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有关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三)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

四、程序要求

(一) 发布公告(3 月5 日) 。在黑龙江政府网、七台河政府网、七台河日报、七台河电视台发布公告,公布公选数量、报名条件和程序要求等。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3 月5 日—20 日) 。报名采取组织统一报名或个人自愿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填写《七台河市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登录七台河政府网www.qth.gov.cn 下载),并提交本人近期蓝底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 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及港澳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证明)、单位干部管理部门出具的任职经历表、任职文件、2008—2011 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1 套复印件。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性质、及管理层次的证明材料。

七台河市内各单位组织(干部、人事)部门设立报名点,负责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报名登记、资格初审、汇总上报等工作。七台河市外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照片及扫描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七台河市委公选办邮箱:qthsgxb@sina.cn,也可持有关材料到七台河市公选办现场报名。报名时不能提供有关材料原件的,须最迟于笔试开考前一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市委公选办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经市委公选办审验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和资格初审部门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全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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