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党委办公厅面向全区公选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报考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岗位和自治区接待办主任科员以下岗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笔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4:1方可开考。

报考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处级领导岗位和自治区接待办副处级岗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进入面谈;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

笔试和面谈达不到规定比例不开考的岗位,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事处通知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列为笔试人员和进入面谈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事处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时间: 4月1日至4月10日。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列为笔试或面谈的人员,凭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谈。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4月下旬,以电话通知为准。

领取面谈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调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4月下旬,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面谈。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100分。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面谈满分100分。考生凭面谈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谈。面谈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跟班学习。根据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直接进入面谈的按面谈成绩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跟班学习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员。跟班学习时间2个月。

(七)体检与考核。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跟班学习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考试成绩、跟班学习表现和体检情况,确定考核人选。在考核过程中,先通过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核人选的身份、资格等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八)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和自治区接待办主任办公会议分别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办理调动(任)手续。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电话:0771-5898212 589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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