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金凤区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
领导干部工作简章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2年全区市、县(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统一考试工作方案》,金凤区党委决定面向金凤区公开选拔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数
1、金凤区党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2、金凤区司法局副局长1名;
3、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副局长1名;
4、金凤区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1名(参公事业单位);
5、金凤区良田镇副镇长1名;
6、金凤区丰登镇副镇长1名;
7、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8、金凤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单位)。
以上职位中,金凤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主任职位采取定向职位选拔,其他职位采取不定向职位选拔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选拔对象范围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公选范围
金凤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单位、群众团体及各事业单位范围内具有干部身份、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2、三年以上工龄,任科员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担任副主任科员职务或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干部均可报名参选);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公选职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
6、具备干部身份;
7、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3月29日在宁夏日报、宁夏党建网、银川晚报、金凤区政务网、金凤区党建网发布公选公告和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9日至4月8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现场报名,地址为金凤区党委组织部308室(银川市黄河东路789号)。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银川市金凤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3张交报名处,3张贴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审核)。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金凤区公开选拔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低于10:1的取消该报考职位,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确因工作需要,经金凤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围绕《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纲》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由金凤区公选办电话通知本人领取。
阅卷工作结束后,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应试者可通过金凤区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半结构化面试(个人竞职演讲+回答问题)方式进行,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具体时间以面试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面试准考证由金凤区公选办电话通知面试者本人领取。
(六)组织考察。依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成绩,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金凤区委派出考察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民主测评、资历评价、考察组评价等要量化具体分值,并以适当比例计入考察综合得分。
(七)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由公选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建议任用人选,报金凤区委研究决定,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调查属实、不宜担任拟选拔职务的,取消选拔资格;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八)试用和任命。对公开选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受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或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的,取消任职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由金凤区委正式任命;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副科级待遇。
四、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在金凤区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金凤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公选工作。
公开选拔工作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2年全区市、县(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统一考试工作方案》和本简章的各项要求和安排进行工作。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发现参选人员所在单位有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5年内不予提拔;参选人员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行贿、舞弊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并严肃处理,5年内不予提拔。
参加公开选拔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犯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951-5034371 5015075
监督电话:0951-5034371
金凤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
最新资讯:2012年宁夏公开选拔159名领导干部
2012年银川市及所属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招考公告:2012年固原市及所属县(区)联合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2年石嘴山市及平罗县联合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试题推荐:
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备考试题集
23套党政领导干部公选标准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考试应用全新上线,海量试题、章节免费做
公开选拨领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