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3页
(三)考察。
由厅人事处和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派人组织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对宏观经济、社会管理政策及省情的把握。
(四)试用
经厅党组研究确定遴选对象后,对遴选对象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
(五)调动。
试用结束考核合格后,由厅人事处按照公务员调动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简章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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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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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