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选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4页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领导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7)报考党政机关领导职位的人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任职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3)报考正县级职位需任正县级非领导职务或任副县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任副县级非领导职务3年以上;

(4)报考副县级职位需任副县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需任现职满3年。

(5)国有企业的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计算年龄和任职时间均截至2012年4月30日。

3、具体职位要求(见附表)。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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