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经组织推荐的,须出具所在单位或系统党委(党组)的书面推荐意见,并征得本人同意;个人自荐的,《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一般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地区公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统一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为确保选拔质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10人,一般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个别特殊职位的开考比例可以适当放宽。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和田玉龙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事宜,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笔试
笔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实行党政机关、学校、事业单位职位分类命题。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项,坚持“干什么、考什么”,试题以活题和实践应用题为主,重点测试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文字表达能力等;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选拔职位专业知识、政策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使用汉语答题。
根据笔试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5:1。一般情况下,笔试结束的第5个工作日后,在和田玉龙网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领导能力素质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正县级职位面试主考官由地委、行署分管领导担任,考官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组织部分管同志及有关专家组成;副县级职位面试主考官由组织部主要领导担任,考官由所在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邀请地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行风、部风监督员等现场监督。邀请职位所在单位干部代表旁听并进行测评。面试结束第3个工作日后,在和田玉龙网公布面试成绩。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3:1,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由地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安排同一考察组考察。突出考察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防止简单以考取人、以分取人,充分体现“三个不吃亏”,形成干得好才考得好的导向。经组织考察公选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经组织考察确属优秀,因公选职位限制未能任用的,根据其德才表现,公选后统筹安排使用。通过比选提出相关建议。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地区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任人选建议。经地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和田地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七)办理任职手续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八)任职前谈话
公选任职干部由地委领导进行任职前谈话,地区纪委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对参加公选未能入围和任职的干部,由所在县市、单位主要领导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在地委领导下进行,由地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成立和田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公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决策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具体组织工作,并设立县(市)公选工作指导组,加强上下沟通联系,确保公选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五、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严厉查处参加公选和工作人员违纪行为,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近三年考核的真实情况。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由地区纪检委和地委组织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相关问题。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和田地区纪检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903-2038976
和田地委组织部举报网站:ht.xj12380.gov.cn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6日至5月15日9:30至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和田地区公选办:0903-2022463(地委组织部221室,和田市昆仑路1号)
皮山县公选办:0903-6426769
墨玉县公选办:0903-6537016
和田市公选办:0903-7881176
公开选拨领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