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事业单位公选领导干部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4页

面试采用专业答辩、试讲、结构化面试、面谈等形式,各种形式可以独立或综合应用。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2年 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81566、2281565。

附件:

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2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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