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办理手续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并向县调配领导小组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并对选调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选调的,由县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不负责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县调配领导小组确定。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梁平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中共梁平县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53222304
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 咨询电话:53224015
附件:
1.梁平县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
2.梁平县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公开选拨领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