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乡县2012年公选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3页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及时把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根据上级要求,东乡县委决定,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与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0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10个)

1、东乡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

2、东乡县总工会副主席1名

3、共青团东乡县委员会副书记1名

4、东乡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5、东乡县规划局副局长1名

6、东乡县园林绿化管理局副局长1名

7、东乡县乡镇司法所长4名

二、公开选拔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报考资格:全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近两年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报考对象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团县委副书记、总工会副主席职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报考乡镇司法所长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现任科级干部报考以上职位的年龄放宽3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3周岁,并免笔试直接入闱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所报考职位的笔试成绩前3名的平均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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