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2012年公选领导干部相关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为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职数

正处级领导职位1个,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1个,年轻干部职位4个,公共职位1个,非中共党员职位1个。

二、报考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见《张家界市2012年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1、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区县和市直单位在对报名对象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向市公选办报送推荐报考人员名单。由市委公选领导小组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凡按有关规定不能任职的,或正被执纪执法部门立案审查的,不能报名。

张家界市外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张家界党建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后连同有关证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向市公选办函报。

报名分职位进行,每个报名者限填报一个职位。为确保选拔质量,各职位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数一般要达到10: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拔职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需要开考的,由市委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笔试

笔试由省公选办统一命题,统一时间,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答题。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测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测试综合科目一套试卷,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50分,按百分制折算,限时180分钟。笔试成绩可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查询。

现任乡镇党政正职的,从任职的第四年起,每年加任职附加分1分,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取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实行工作实绩加分。担任报名资格所要求的最高或相当级别职务期间,个人记三等功一次加0.5分;记二等功一次加1分;记一等功一次加1.5分;获国家级荣誉称号一次加2分。获奖情况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文件(证书)复印件。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任职附加分),按照与拟选拔职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命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与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凡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患有其他足以影响正常工作疾病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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