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州2012年统筹公选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5页

(六)考察。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各县公选职位的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州级机关公选职位的考察工作由职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情况和结果在规定时限内报阿坝州公选办备案。

(七)任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使用建议,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或州级机关(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拟任人选方案报州公选办。拟任人选由州公选办统一进行公示。若职位出现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作空缺处理,不实行递补。对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县委组织部和州级机关(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正式任职;不能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并形成考察报告报阿坝州公选办。

(八)奖励加分对象及标准

1.奖励加分仅限面向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的公选职位。

2.表彰奖励时限及加分标准:自2009年5月以来,受中央、省、州、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项次分别在折合后的总成绩中加1.5分、1分、0.8分、0.5分。

3.同一年度同一类别获得的多个表彰奖励,按最高授奖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多个单位联合表彰或以领导小组名义表彰的,以主要责任单位级别为准。上述加分按年度获奖次数累积计算,累积加分不超过5分。由报考者提供奖励加分原始依据,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查确认后,报州公选办公示。

四、公选纪律和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申报相关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如有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 在考试、考察期间,取消其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已经任用的,取消任职资格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报考阿坝州各类公开选拔考试。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公告及其附件(职位表和报名登记表)可从阿坝州电子政务内网门户网站(党政网网址:http://222.87.152.6)、阿坝组工网(党政网网址:http://222.87.152.160)、阿坝州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网站(互联网网址:http://www.abazhou.gov.cn)、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互联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互联网网址:http://www.abrsj.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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