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核、生物、化学技术 并有相关管理条例及清单)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管理目录》,商务部颁发《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进口:“一证一关”制、“非一批一证”制; 出口:“一证一关”和“一批一证”制。
海关有权质疑所有进出口货物,而进出口人则有责任提供商务部门的“不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证明”
任何形式的进出境、过境都要提交。
九、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注意报关时与上述各证同时提供)
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 入境货物通关单”实施管理。
出境货物通关单适用:《法检目录》产品及其他 法律法规明确需检的商品
入境货物通关单适用:《法检目录》产品、美日韩欧盟货物、外商投资财产、可再利用废物原料、旧机
电、入境运输设备、其他。
“一批一证”制。
十、其他进出口管理
(一)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主管部门:文化部。通过颁发《文化部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并指定单位经营实行进口许可管制。图书馆、音像资料馆、科研机构、学校进口供教研用,须委托进口。
随机器设备进口或复出口的设备说明、专用软件,凭进口合同、发票验放。
(二)化学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
1、主管与发证部门:环保总局,颁布了《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
2、化学品首次进口:《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自己未曾登记过即须领证(药品不同)
3、有毒化学品:《有毒化工品进出口管理放行通知单》
(三)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唯一视用途)
*主管部门:农业部,会同商务部颁发了《农药目录》,由部农药检定所签发《农药进/出口登记证明》,实施管制
*以工业原料进出口,提交《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审批专用章”)。
*“一批一证”制。
(四)兽药进口管理:包括兽药和人畜共用的兽药。
通过指定的口岸兽药监察所,在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报验”印章进行管制。
2011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