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1年根河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为根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储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开阔识人视野,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采用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基本原则: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发现、起用和培养人才相联系的原则。
二、选拔职位及范围
1、选拔职位
公开选拔职位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0。拟采取不定岗的方式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最终公开选拔职位数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根据领导班子空缺岗位需求和个人素质特点,在市委研究确定后安排使用,主要面向基层。此次公开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公选领导干部。
2、选拔范围
根河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包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中具备干部身份的人员,且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参加选拔。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1、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年限满三年以上,即2008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上述条件的科级后备干部必须报名。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四、工作基本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酝酿协商、研究决定、公示、任命等10个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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