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选信息。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纪律与监督,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执行,市纪委派出监督员全程监督。公开选拔各阶段情况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资格审查是公开选拔工作的基础,各地区、各单位在初审报考者资格时,一定要按公布的报考、选拔条件认真查阅干部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复审时发现在初审中有把关不严或徇私舞弊的,要追究所在地区、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参选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特别是在面试和考察过程中,有串联、打招呼、拉票等违纪行为的,立即取消公选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提拔;因弄虚作假被任用的,一经查出,立即免职,并予以严肃处理。
3、参与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 5225042(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5222101(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1年8月31日至9月8 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根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市委大楼115室)
八、本公告由根河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33451
根河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