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海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2年广西北海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推动北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要求,中共北海市委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拔一批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及数量

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共5名。具体选拔职位如下:

1、中共北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中共北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3、北海市绩效考评办公室副主任(副处长级)

4、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副书记

5、中共北海市委党校副校长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符合选拔条件的工作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要求,并符合具体职位要求。公选领导干部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推动北海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事业中做出实绩;具有较扎实的业务工作基础,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解放,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资格要求

1、学历。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工作经历。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与所报考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即可报考。

3、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任正科级(或比照正科级管理)职务1年以上。企业人员报考,应当具备与所报考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经历。报名资格主要按照企业的管理层次、规模大小及本人职级来比照确定。具有博士学位的,职级不作限定。

4、年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共青团市委副书记职位人选的年龄须在32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正式党员。

6、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三)具体职位要求

1、中共北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有较丰富的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学、历史等方面的知识,有较强的政策研究和综合文稿撰写能力及相关工作经验。

2、中共北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熟悉党的建设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北海市绩效考评办公室副主任(副处长级):熟悉国家行政法律法规和政务管理、督查工作,熟悉绩效管理与考评相关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4、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副书记:熟悉共青团工作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和沟通协调能力。

5、中共北海市委党校副校长:熟悉理论教育和信息化建设、行政管理工作,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提拔情形。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