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4页
(2)身份证原件及1 份复印件;
(3)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 份复印件;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未及时登记的需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5)近3年学习或工作期间在全国核心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的文章。
(6)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及分值:行政能力、财政相关知识(含机关公文写作)测试,满分100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确定:分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职位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比例计算与同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同类职位中递补一次。若报考人数不足职位数的3倍,则相应调减遴选职位数。
(3)面试方式及分值:通过结构化面试题对考生进行现场测试,并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职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市财政局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及综合素质考察。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试用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综合成绩在同类职位中依次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