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河县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7.组织考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由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安排同一考察组考察。突出考察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形成考察材料,通过比选提出相关建议。

  8.研究决定。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人选。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讨论提出拟任人选。由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9.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依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

  对经考察没有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管理。

  五、报名有关事项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0年5月5日—5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精河县委组织部干部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和电子版照片,《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附电子版)。组织推荐需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当地组织部门或本单位党委(党组)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地址及电话号码。按照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需交报名费、考试费95元/人。领取准考证时,须带有关证明原件,以备复审。

  联系人:关新锋、蒋小浪

  咨询电话:0909—5332524

  监督电话:13319712380 0909—5332169

  传真:0909-5330236

  (二)面试时间、地点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此《简章》由中共精河县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公选公告:博州2012年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公告简章

  精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5日

  精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和报考条件表.xls

  精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公选通知:新疆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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