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甘肃省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任职人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3页

2012年甘肃省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任职人选及

省法院机关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经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面向全国为全省中、基层人民法院公开选拔124名初任法官任职人选,为省法院机关公开招录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选拔公告:2012年甘肃省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任职人选公告职位代码

  一、报考条件

  (一)选拔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政法事业;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指2012年5月18日前已取得正式毕业学历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拔招录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初任法官任职人选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中级人民法院初任法官任职人选职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基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任职人选职位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详见《甘肃省2012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任职人选职位表》)。

  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8日。

  (三)省法院机关招录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法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200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不得报考公务员的;

  7、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后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8、在读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9、按有关规定不能参加选拔招录的;

  10、工作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

  11、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初任法官任职人选和省法院机关招录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甘肃省2012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任职人选职位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以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职位表》。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以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职位表》或直接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由考生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5月18日8:00至5月22日24: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5月19日8:00至5月24日24: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于5月20日8:00至5月25日24: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5月26日0:00至18:00期间,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点击查看:2012年甘肃省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任职人选网上报名、确认基本步骤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于2012年5月19日9:00至5月27日16:00期间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按照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财政厅甘发改收费〔2011〕364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每名报考者需缴费100元。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期间,对报名时考生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经考生申请,可以更改。一是考生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考生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生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备查),经公开选拔招录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方可更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