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5年度卫生系列(含卫生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5-10-15 来源: 安徽省卫健委 共1页

(一)学历资历方面
1.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受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满 5 年。
(2)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中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的主治(管)医师,应受聘主治(管)医师满7 年。
(3)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的主管药(护、技)师,应受聘担任主管药(护、技)师满 7 年,其中在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20 年。
(4)具备中专学历,在全省各类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的,应受聘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满 7 年。
2.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满 5 年。
(2)具备大专学历,在全省各类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的,应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满 7 年。
(二)其他评审条件
1.申报 2025 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按照《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卫人发〔2019〕153 号)执行(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条件》)。
2.申报 2025 年度卫生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按照《安徽省卫生系列卫生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卫人秘〔2022〕128 号)执行。
3.申报卫生系列(含卫生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应通过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 2025 年度专业理论考试(含 2024 年度理论考试成绩 60 分以上者)。其中,2025 年度高级职称理论考试期间正在执行援外、援藏和援疆任务的以及未享受过相关激励政策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本年度可以免考参加评审。
各单位应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免试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人才工作处)(0551-62998125),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未报送的不予补报。
4.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服务基层要求,按照《关于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服务基层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卫函〔2023〕152 号)执行。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当年度不计入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6.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2024 年度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一般”“较差”的或 2024 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因受处分“不定等次”的不得申报;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不得申报;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失信惩戒仍在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的,事故认定当年不得申报;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未满 3 年的(含评审当年),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医疗纠纷,且产生较大舆情的不得申报;被取消职称资格且在职称评审诚信记录期限内的不得申报;长期违规借调且目前仍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不得申报。
下一条:安徽2025 年度卫生系列(含卫生管理专业)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方式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