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助理医师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12-10-26 共1页

  依据卫生部发布的《2011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三)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五)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下发《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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