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平台各项管理制度细则内容3

发布时间:2014-05-20 共1页

(二)住院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值班医师必须依法获得《医师职业证书》2年以上,经医院批准具有我院“处方权”及医师编码。
2.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做到对所有在科病人情况心中有数,危重病人实行床前交班。
3.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情况及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医.学全在.线提供.,值班医师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写病历。
5.值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的临时处理,遇有难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每晚21:30与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全面检查一次。
7.认真完成交、接班记录,并在每日晨交班时将当班期间病人的病情及处理进行详细汇报。

(三)医患沟通制度

1.患者入院后,医护人员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2.患者病情变化,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变更治疗方案时,贵重药品使用前,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术前、书中改变术式,麻醉前,输血前,以及使用医保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应及时与患者或家属沟通。
3.患者出院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医.学全在.线提供.,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复查等内容。
4、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时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尊重并耐心倾听对方的倾诉,耐心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5、患者如对医疗或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应耐心解释、疏导,不可随意解释医疗问题,造成医疗纠纷。

(四)医德医风要求

1.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实行人文关怀,热爱本职,认真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献身人民的卫生事业。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部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等,都应一视同仁。
3.认真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同级医师要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相互支持;尊重上级医师,虚心学习,服从指导。
4.坚持医疗原则,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不开人情方,假诊断证明,不谎报数据,不剽窃他人的成果,不弄虚作假,出现差错事故及时向上级汇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5.对需手术病人,应慎重选择手术,采取最佳术式,术前周密准备,术中精心施术,术后细心观察。
6.对妇产科病人,检查应设置与外界隔离,男医生做妇科检查,必须有第三者在场,慎重对待性器官疾病,要充分考虑患者的性功能及生育能力。
7.对儿科病人应精心观察,细心照料,注意患儿身心影响,理解家长心情,取得家长合作。

五、住院医师培训奖惩制度

(一)在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并全额退还医院发放的助学金和补贴,之前所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一律不予承认,并保留向兄弟医院通报情况的权利。
(二)培训过程中,在工作量化登记、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包括主任、带教老师签名),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之前所完成的工作量酌情予以承认。
(三)不按轮转计划转科的、不拿派科单自行到科室报到者;出科未经考核者视为培训计划(时间)无效。
(四)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应及时在医务处登记注册,如不按时注册的将不予晋升工资标准。
(五)两次执业医师执照考核未通过者,终止培训。
(六)学员在第一年培训期间,应为24小时负责制。在整个阶段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事假,如有病假在三个月以上或怀孕生产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自动留级。
(七)病假在三个月以上者,第三个月开始只发基本工资1800元、取消伙食补贴200元,直至开始上班。
(八)矿工一天按100元扣发,超过五天者扣发全部工资及补贴,并视情节终止培训。
(九)当月考核不合格者,只发放该月基本工资;轮科期间两个科室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其培训。
(十)工作中出现服务态度恶劣(病人有效投诉),工作责任心差,或不遵守劳动纪律者,科室投诉到培训部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必须在该科室继续培训一个周期,此培训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和补贴。
(十一)培训过程中,因严重违反规定出现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将按照我院《珠江医院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办法细则》及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给予处罚(包括经济赔偿),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
(十二) 培训期间,每年进行一次“优秀住院医师”评审,工作认真积极,对医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医院将给予奖励。在留院和推荐工作单位时将优先考虑。
(十三)住院医师享有同本院职工相同的奖励待遇,如:文章奖励、行政奖励、婚育、假期、夜班补助等参照珠江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或合同内容执行。

六、附 则

(一)本规定自二00九年九月三日下发之日起执行医.学全在.线提供.。以往文件中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住院医师。
(三)未尽事宜参照珠江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住院医师休假、请假制度

一、休假种类

1、年休假:年休假即每年可带薪休息的假期。凡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1)休假时间。参加工作满一年者,每年可享受休假五天(带薪)。
(2)一年只能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的一种,当年已享受探亲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
(3)按规定休产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
(4)凡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四十五天,或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四十天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5)年休假原则上应当一次性安排,经批准也可分段安排,但累计天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假期。

2、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的住院医师,父母、配偶户口在异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指相距在80公里以上),可享受探望父母、配偶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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