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综合题

发布时间:2014-04-04 共2页

  6.为向A公司支付购买机器设备的货款,B公司向自己开户的C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审核同意后,B公司依约存入C银行300万元保证金,并签发了以自己为出票人、A公司为收款人、C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在该汇票上作为承兑人签章,承兑日期为4月1日。
  4月5日,为向D公司支付原材料采购价款,A公司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4月10日,D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但D公司在汇票粘单上记载"只有E公司交货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的效力"。但E公司一直未向D公司交货。
  4月19日,E公司取得的上述汇票不慎丢失,被王某拾得。王某伪造了E公司的签章,4月20日,王某以E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F公司。
  B公司收到A公司交付的机器设备后,发现该机器设备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在与A公司多次交涉无果后,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将该机器设备退还A公司。A公司承诺向B公司返还货款,但未能履行。B公司在解除买卖合同后,立即将该事实通知C银行,要求C银行不得对其开出的汇票付款。直到该汇票到期日,B公司也未依约定将剩余汇票金额存入C银行。
  7月5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出票人B公司未足额缴存票款和该汇票已经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出具拒绝证明。
  7月10日,F公司向A公司、B公司、D公司、E公司和王某同时发出追索通知。其中,D公司以F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A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以A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主张解除买卖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C银行以出票人B公司未足额缴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C银行以该汇票已经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F公司能否向E公司和王某行使追索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4)D公司以F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A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B公司以A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A公司应F公司的要求,支付了全部被追索金额,转而作为持票人向B公司再追索,B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其请求?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B公司主张解除买卖合同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①C银行以B公司未足额缴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承兑人(C银行)不得以其与出票人(B公司)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②C银行以该汇票已经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3)①F公司不能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②F公司不能向王某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王某)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4)D公司以F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的,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5)A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6)①B公司以A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②B公司有权拒绝A公司的请求。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在本题中,由于直接相对人A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未履行约定义务,因此B公司有权拒绝A公司的请求。
 
  7.甲公司为一家建筑公司,某日承建了一项大型的玻璃幕墙安装工程,为了顺利完成工程,2010年1月25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处租赁一台大型的吊装设备,租赁期间为2010年2月1日~2010年5月1日,租金为10万元,乙公司不收取押金,但甲公司应在起租日时开出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汇票。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了经建设银行承兑的汇票,汇票金额为10万元,乙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器设备。2010年5月1日,由于安装工程尚未结束,甲公司仍继续使用该设备,乙公司对此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2010年6月1日,安装工程结束,甲公司将设备运至乙公司,乙公司认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3个月,租赁期满甲公司未归还设备,租赁期限应相应延长3个月,甲公司提前归还设备,应承担违约责任。
  2010年3月1日,乙公司为支付丙贸易公司的办公用品款,将甲公司为其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中,乙公司在票据背面仅签了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没有作其他的记载。
  经查:丙公司系由A、B、C三名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9年11月1日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A以现金人民币50万元出资;B以房屋折价人民币40万元出资;C以办公设施折价人民币60万元出资。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又吸纳D成为股东,D以60万元现金出资。后经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和审定,在公司成立时,A出资的现金如数到位;C出资的办公设施实际价值只有人民币15万元。
  要求:根据上面所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甲公司继续使用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的背书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丙公司股东如何承担出资价值不实的责任?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是在2010年5月1日之前。根据规定,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本题中,甲公司开出的票据到期日为2010年5月1日,因此应该在此之前进行承兑。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甲公司继续使用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有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本题中,甲公司在租赁期限届满后还继续使用租赁物,而且乙公司也未提出异议,此时原租赁合同是继续有效的。
  (3)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观点是错误的。根据规定,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题中,由于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在租赁期满后转化为不定期租赁合同,那么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甲公司提出解除的,乙公司不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乙公司的背书是有效的。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另外,根据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本题中,乙在背书时签上了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虽然没有记载背书日期和被背书人名称,但背书是有效的。
  (5)应先由C补足差额,不足的部分由A和B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如果实际的份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未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C应补交其出资差额,如果C不能补足该差额时,A和B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同时,C应当向A和B承担违约责任。后加入的D不承担任何责任。
 
  8.2011年3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100万元的展览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10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B公司于4月1日交付全部展览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展览设备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3月10日,A公司依约向B公司签发并交付了一张由C银行承兑的金额为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3月10日,付款日期为4月10日。3月14日,B公司将其背书转让给D公司。
  3月18日,B公司与甲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将展览设备运至A公司。3月20日,B公司掌握了A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甲公司暂停运输展览设备,并通知A公司中止交货,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A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
  4月1日,B公司通知甲公司将展览设备运往A公司,甲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展览设备全部毁损,致使B公司4月1日不能按时全部交货。4月5日,A公司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以设备毁损是由于甲公司的过错为由表示拒绝。
  3月19日,D公司取得的上述汇票不慎被盗,同日,D公司到C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
  3月20日,王某用盗得的上述汇票,伪造了D公司的签章,以D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E公司作为支付购买汽车的价款。3月22日,E公司为支付F公司的货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15日,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出票人A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不足和该汇票被伪造为由拒绝支付票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3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D公司能否不向C银行申请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说明理由。4月15日在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D公司已采取的挂失止付补救措施是否可以补救其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3)C银行以出票人A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C银行能否以汇票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并说明理由。
  (5)F公司能否向王某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B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2)①D公司可以不向C银行申请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根据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②D公司已采取的挂失止付措施不能补救其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如果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在本题中,D公司于3月19日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但没有在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挂失止付通知书自第13日起失效。因此,F公司于4月15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D公司的挂失止付通知书已经失效。
  (3)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4)C银行不能以汇票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持票人依法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5)F公司不能向王某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王某)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9.中国证监会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甲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2010年2月1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赵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赵某年薪10万元。此外,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决定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的募集资金用途。该次董事会会议,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2)在2010年3月18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通知中列明表决事项)的决议外,还根据控股股东丙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2010年4月20日,经董事会同意,甲公司为控股股东乙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
  (4)为甲公司出具2009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陈某,在2010年3月10日甲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于3月20日购买了甲公司2万股股票,并于4月8日抛售,获利3万余元;某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李某认为甲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涨潜力,于2010年3月15日购买了甲公司股票1万股。
  (5)2010年4月,甲公司因重大重组拟向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某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拟订为定价基准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均价的92%;张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经查:甲公司现任总经理李某曾于2008年3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甲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董事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为控股股东乙企业提供抵押担保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陈某、李某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张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公司现任总经理李某曾于2008年3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是否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甲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否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①董事F、董事G的委托无效。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题中,董事F采取电话方式(而非书面形式)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不符合规定;董事G委托董事会秘书H(而非其他董事)也不符合规定。
  ②董事会通过"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募集资金用途"的决议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如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经股东大会批准。
  ③董事会会议记录的签名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而无需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2)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3)甲公司为控股股东乙企业提供抵押担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而非董事会)作出决议。
  (4)①陈某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在本题中,陈某是在审计报告公布5日后买卖甲公司股票的,符合法律规定。
  ②李某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在本题中,李某为证券业从业人员,买卖甲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
  (5)①发行价格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②张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③甲公司现任总经理李某曾于2008年3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如果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本题中,李某于2008年3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距离本次发行已经超过了12个月。
  ④甲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但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10.2012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12年4月1日,甲公司副总经理康某将其于2012年2月1日买入的甲公司股票10万股全部卖出,获利20万元。2012年4月1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股东王某(已连续持有8个月)要求甲公司董事会收回康某20万元的股票转让收益,但甲公司董事会直到2012年5月20日仍未执行王某的请求,王某遂于2012年6月1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某向甲公司返还20万元的股票转让收益。
  (2)2012年6月20日,甲公司为D公司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经查:D公司借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将达75%,债权人E银行在明知该项担保未经甲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仍与甲公司签订了担保合同。银行贷款到期后,债务人D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为600万元。
  (3)2012年7月1日,持有甲公司6%股份的F公司向G银行贷款8000万元,并以其所持甲公司6%的股份设定了质押。F公司和G银行于7月1日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7月10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了登记。F公司将该事项及时告知了甲公司董事会,但甲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康某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王某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某向甲公司返还20万元股票转让收益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为D公司提供的担保未经甲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是否符合规定?对于债务人D公司不能清偿的600万元债务,债权人E银行可以要求甲公司清偿的数额不应超过多少万元?并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F公司和G银行签订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G银行的质权何时设立?甲公司对该事项未进行任何信息披露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①康某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②王某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①甲公司为D公司提供的担保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由股东大会审批。
  ②债权人E银行可以要求甲公司清偿的数额不应超过300万元。根据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3)①质押合同于7月1日生效。根据规定,质押合同自合同签订时生效。
  ②G银行的质权于7月10日设立。根据规定,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③甲公司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任一个股东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提交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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