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6页
(二)副县级职位(17个)
1.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汉族)
2.共青团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副书记(汉族)
3.乌鲁木齐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秘书长(汉族)
4.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团委书记(汉族)
5.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指挥通信中心副主任(汉族)
6.乌鲁木齐市文物局局长(汉族)
7.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副院长(汉族)
8.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师范学院副院长(汉族)
9.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汉族)
10.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副校长(汉族)
11.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副校长(汉族)
12.米东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汉族)
13.乌鲁木齐市信访局副局长(维吾尔族)
14.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六中学党总支书记(维吾尔族)
15.乌鲁木齐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回族)
16.乌鲁木齐县副县长(哈萨克族)
17.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少数民族)
面向汉族的职位,允许除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