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2年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6页

六、纪律监督

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真实情况;参加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均要签署保密协议,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组成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相关问题,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市纪委举报电话:0991-12388

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991-12380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