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卫生高级医师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对象的考试方式

发布时间:2012-08-16 共1页

浙卫发[2012]85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省级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我厅研究,并商省人力社保厅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我厅《关于印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文件依据及要点摘录〉的通知》(浙卫人〔2009〕36号)《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具体问题解答的通知》(浙卫发〔2008〕149号)《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的通知》(浙卫发〔2010〕138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其中:厅直属单位应符合我厅《关于印发厅直属单位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12〕51号)规定。

二、申报对象必须按申报的专业(详见附件1),参加我厅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试的时间及有关事项我厅另行通知。

三、申报对象应按从事专业选择相应专业申报评审,不得随意更改申报专业,其中部分专业应符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及注册要求。申报临床类、中医类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限报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

附件:1.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目录

2.评审上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201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指南

2012年浙江省高级职称考试题库免费下载》》

2012年度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85号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