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州省2012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8 共1页

贵州省医学卫生高级职称2012口腔颌面外科学人机对话考试通知

黔卫办发〔2012〕105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改革完善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价机制,根据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黔卫发〔2012〕74号)安排,今年对省直、贵阳市和毕节市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实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评审相结合的试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由各级卫生、人社行政部门共同进行组织管理。由省、各市(州)卫生、人社部门相应组成省考区和市(州)考点,省直考点设在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在省卫生厅、省人社厅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二、参考人员

凡省直(含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贵阳市和毕节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中,申报2012年度卫生专业正、副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均须报名参加本年度实践能力考试。

三、考试内容、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内容:申报人员报考专业要求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学科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是专业实践能力,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提供。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二)专业、级别设置:

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学专业学科设置以及近几年来我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专业设置及申报情况,2012年我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共设置心血管内科等94个考试专业(见附件1)。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申报人(以下称为“考生”)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以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个人拟报考专业未开考(附件1所列专业之外)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三)考试形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1个科目完成,考试时间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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