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申报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论文条件

发布时间:2013-12-18 共1页

1.论文(论著)数量原则上应满足154号、208号相应规定,文章类别(指论著、综述、经验交流等)、期刊类别(指CSCD核心库期刊、SCI期刊、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等)方面不作硬性规定。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用本人业务工作总结替代论文。

2.论文须为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内,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文章(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上的查询结果为准),非法期刊、增刊、清样、约稿通知等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人员须为论文(论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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