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印发《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现将《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试行。

    附件: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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